1)患者不可自行离开医院,回家或外出置办物品必须家属完成;
2)重病患者离开所在病区进行“院内检查、治疗”时,须家属或陪护人员陪同;
3)严格遵守医院规定和作息时间,保持病房和病区安静,不喧哗、不影响病友休息;
4)院区内所有场所严禁吸烟,家属务必敦促好患者戒烟戒酒;
5)积极配合医生诊断,配合护理和治疗;
6)如需服用自带药品,须提前告诉主管医师,在征得主管医师同意的情况下再服用,以避免发生药物拮抗或叠加作用而损害健康和影响诊断治疗的情况;
7)如有请外院医师会诊、检查的特殊需求,必须征得主管医师同意,在主管医师做好安排后,可由院内医师与外院医师共同参与会诊;
8)医院将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应当设陪护。病人须遵照本院陪护制度。为防止医院内感染,一般病人(尤其是有开放性创口的病人)通常不设陪护;无行为能力人(不满10周岁的儿童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有其他精神异常,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成年人)、昏迷病人以及危重病人必须由近亲属陪护,并由陪护人对病人负责监护人的责任。
9)请爱护公物,不得损坏和移动病房设施设备,注意节约水电,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;
10)请务擅自更换、占用病床和病房;
11)未经主管医师书面同意擅自离院视为拒绝治疗,医院只能按照规定做自动出院处理。同时擅自离院会直接影响医院对您的规范化治疗,并有可能导致您原有疾病加重、或者突发新的疾病,并会影响对您的及时救治,因此而引起的严重不良后果只能由您自行承担;
12)为确保医疗安全,所有患者以及家属均不得擅自进入检查室、治疗室和医生办公室,有查阅病历和相关医疗文件需求时,请向您的主管医师咨询。